推薦《白蜂巢》


這是我第一次這麼喜愛自己的譯作。

要上市之前,不斷和朋友說這就是我的代表作,誇口說要買五十本拿來送人。朋友不吭聲,掐指一算:「五十本要一萬五耶。」我聽了想了一下:「好吧,十本好了。」相當沒有骨氣。

但這真是一本很棒的書,上市之後,我不斷在自己的小框框宣傳,幾乎要重新申請facebook帳號,打開那本潘朵拉之書(對我而言facebook是這樣的形象)。出版社還把所有原書設計直接搬入中文版,並且只出精裝版,我看到淚水都要流下。

揭開這本書,半透明書皮表達著如蜂窩般仿紙的質感,底下包覆著蜂巢花紋的硬殼,如果這樣不夠性感,注意一下書中每一章的章節標記,看到後來肯定教人牙齒發癢。整本書的設計和內容環環相扣,從裡到外都是一本相當不平凡的書。

文字上,一本短短的好書特質是什麼呢?對我來說,短、中篇最厲害的地方,是讓人感到沒有句子可以刪了。每一句話都是必要的,傳達的資訊、氣息和節奏在小說中都不可或缺。這本書在這點上絕對當之無愧。

我不想多提故事。本書鋪陳媲美希區考克、史帝芬金,每多說一句彷彿都是在讀者面前剝下作品的皮。而真正的體驗必須從皮膚毛孔,通過悶滯、凝重的醜惡,最後慢慢深入到溫暖的故事核心,抓住在恐懼之後的稀微光芒。

閱讀這本書是一段療癒的旅程,它能帶著我們正視所有平凡和不平凡,體會每個人的堅強和脆弱,並接受自身美好和醜陋。

到書店拾起這本書吧,好不好?

好。





博識眾文網路書店《白蜂巢》連結

十月,瀨戶內海藝術季

九月工作告一段落,便開始放假。十月,隨朋友去了一趟瀨戶內海藝術季。

三年前,Jasmine介紹了這個藝術季給我。三年後,原本有機會跟另一個Jasmine去的(差一點成就王家衛電影);陰錯陽差,變成了Emily。四個人,七天,六座島。

其實很難說出這趟旅行究竟成就了什麼樣的體驗,但我確實喜歡沉溺在智慧之中。藝術季將各方智慧集於一地,藝術家巧思能否打動人,見仁見智,但是只要一天中有幾個作品能觸碰到內心,其實心裡便滿滿的了。而且體會到作品,自溺地會心一笑的那一刻,彷彿能和藝術家有所對話,告訴彼此:我們並不孤獨,你懂我懂。哪個文藝少男少女不喜歡那一刻?

整趟旅行就是穿梭在智慧之中,伴著風、魚、海、船、橄欖、檸檬、酒,以及大量、大量的人群。在安藤美術館,聽到一個日本人說那裡簡直是迪士尼樂園了。

當代藝術儘管已像是迪士尼樂園,親切友善,著重於環境、體驗和互動,仍然有無法體會的民眾。其實,許多藝術現在看不看得懂已經不再那麼重要,藝術的敘事已必須由參與者共同編寫。

我母親近幾年看電影最常說的話也是:「看不懂。」或「這部片在講什麼?」答案也許對很多人來說很重要吧。習慣於故事一定要有寓意,背後一定要有價值。要是我說,我的生命沒有答案、沒有一點價值,你會否定我的存在嗎?作品也是。

啊,可是你可能不懂我在說什麼。好吧。

瀨戶內海藝術季超好玩的。



譯文賣斷契約的合理性

身為職業譯者,站在這個立場總是有點古怪。一般人的想法中總是覺得抽版稅當然比較合理,書賣多少賺多少錢,天經地義。但以臺灣市場而言,譯文以抽版稅契約在快速消費的時代中,付出的時間和勞力與最後的報酬絕對不成正比。

網路上不乏這樣的討論,可見附於文末的《如何計算一本書中翻譯所占的價值》。簡而言之,如果譯者執意每本書都抽版稅,出版社肯定相當歡迎,實際上能大大減少出版社的成本。

(坊間大部分支持抽版稅的前提,大都是站在這是一本暢銷書,或是大市場上的討論。本文僅限譯者於臺灣的個人認知。)

不過接下來,我主要想討論的是較為抽象概念。若要論述為何譯文不適合以版稅販賣,有三個問題可以思考:

一、譯文在目前社會來說,替代性仍高。坦白說,譯文基本順暢之後,譯文在讀者手中只有喜好差別。目前的譯文選擇少,但替代性卻還是一樣高。即使譯文風格差異拉開,如賴明珠和林少華的村上春樹、朱學恆、萬象和鄧嘉宛的《魔戒》,以及幾年前新經典、遠流、漫遊者、商周等出版社掀起的《大亨小傳》之戰,最後也只是青菜、蘿蔔各有所好,看哪個版本好像都可以。

不知何故,在我心目中,「創作」概念要先確立(能夠翻轉、改編、拼貼、再詮釋),並有不可取代的商業價值,才有資格提到「版稅」。可惜平心而論,譯文在社會上兩者皆過於模糊。

二、銷量和譯文無關。一本書「譯文好」這件事是加分,價值其實等同於譯作封面、行銷文案。而這本書在商業價值上高不高,書賣不賣,我必須坦言,和譯文沒有直接關係。銷量最高、流通最廣的作品不見得是譯文最好的作品,如張思婷分析各版本的《傲慢與偏見》可見一斑。因此,和所有共同創作一樣,譯者相當於演員的角色,電影片商主要買斷的是演員一次性的表演。

將譯者比喻為演員、演奏者,將譯文比做建築物,都是常見的比喻。而這些比喻的共通點,就是那是一場當下的演出,或具有保存期限。這也是下述第三點。

三、隨著語言變化,譯文有其時效性。經典小說理想上大約30~50年要再翻譯一次,而譯者所能掌握的是當時代的語言表現。作者和作品之所以能夠不過時,因為大眾賦予其不可替代的時代、經典價值。很可惜,目前資訊快速影響下,譯文並未擁有此靈性。若否認譯文時效性,其實仍是自欺欺人。

綜觀而論,譯文創作地位、商業價值未確立,還有時效性的問題,談長期、終生版稅的可能性不高。

不過,如我首段提到的,不是不能抽版稅,出版社絕對歡迎你抽版稅,但談到的「版稅率」就算到達等同於作者的稅率,以每本書總銷量來看,談版稅依舊是慈善事業。我從兩個方向去試算:以現在賣斷的價碼,轉換目前出版社願意給予的版稅率,銷量要達七千本才會達到。如果以六年契約來算(和版權一致),一年翻譯六本書(每本15~20萬字),總計36本書。月薪若要達到台幣4萬元,六年內每本平均銷量必須是4434本。 以臺灣市場和生活而言,無疑是天方夜譚。

另外,我年幼無知、少不更事時,曾異想天開和編輯好友提過,那如果我先賣斷,但書賣到一定量(例如10000本)之後開始算版稅呢?編輯的回應是,為什麼你可以不冒風險盡賺好處呢?我想也是。


推薦閱讀:
1.《【老貓出版偵查課】如何計算一本書中翻譯所占的價值
2. 《【譯評】誰的《傲慢與偏見》|銷量最大卻不為人知的東流譯本

這就是團結的力量

久了就習慣了。翻譯的過程其實有好幾層,從譯者到編輯,編輯到主編,然後也許再給授權商,授權商再找廣告公司……等等,轉到後來其實品質決定權是在最後推到市面上的人。

好的譯者不見得站在最後一關。最後一關也許是哪個公司內部無奈的小PM, 老闆說:「你不是有出國唸過書,英文應該不錯吧?我覺得這英文不大好,反正你……」小PM問過對方,對方的確是找個一個專業的母語譯者;但是老闆不滿意,只好……

總之,我的意思不是千錯萬錯都是老闆的錯。而是這種事情有很多環節上會有問題。例如一家糖果公司新推出一款要打「Fun」的產品,外國譯者寫了一句:「Fun is the name of the game!」後來,產品轉到了某個環節的人才手中,那人也許心想:「我們又不是做遊戲的,為什麼是name of the game?根本亂譯!」所以在這環節就把這句話改成了很沒感覺、又荒謬的台式英文。

看久了,也就看開了。當然不是說譯者和編輯一定完美,只是每個工作都有專業。當行銷、廣告、代理等等行業需要用語言來包裝產品時,為何要自曝其短?算了,反正說到底,大家都是語言專家。大家翻譯和語言能力最好了,絕對可以當個專業的譯者過生活。像我一樣的坊間譯者都很爛的啦!亂譯!(自暴自棄)



在地化的小心得

翻譯的確是拿到你手上,怎麼翻都可以。

但是,各類型的出版品,還是有語言的責任存在。那個責任其實是所謂「消費者的期待」,簡單來說,你的翻譯必須要滿足客戶、觀眾、讀者的要求。語言首先還是要滿足80~90%的人,接著才去談談你自己的創作和創意。

近期,「翻譯在地化」出現太多可能無法滿足80~90%的情況。我身邊的朋友年紀橫跨23到36歲,我想是應該沒有世代上的問題。他們對這種翻譯也是有褒有貶,換言之,此策略的翻譯仍有爭議。

總之,最後還是要回到一點:你翻譯的文本、服務群眾和社會情境容不容許你做這樣的事情?如果你這樣翻了,編輯改掉大半,或出版之後社會接受度參半,也許未來要稍微妥協和調整。當然,如果是翻譯腦粉團,或是鄉民分享,愛怎麼翻真的隨你。也許未來可以從「創譯」角度寫一篇論文討論這種文化反客為主的力量。

這條路不好走。我還是希望譯者大家都先走穩,有固定的好案源,每年至少產出個30~60萬中文字,掌握自己語言的方向,文字基本功練好,接下來我們再來好好對談。



時代轉型

總覺得這裡快要變微網誌了。寫不寫得出東西是一回事;有沒有時間寫、寫出來有沒有價值是另一回事。總之,主要是看到這一篇很好的文章:

郝明義/台灣出版產業面臨奇妙的轉型時刻(上)

我只想聊聊文中「體溫」的概念。其實網路時代之後,有個小趨式就是破除神話。以前藝文界也瀰漫著迷濛的神秘氣息,不管是作者或譯者都躲在書本後面,販賣的是一種隔紗的聲音。拋頭露面時,都散發一種天仙下凡、微服出巡之勢。

在這時代,躲貓貓其實真的行不通了。從幾個文學作者轉而利用facebook,拉近讀者和他們的距離就知道,溝通和交流已經變成主流。我相信譯者也應該手牽手,走出來見光。曬曬太陽,聊聊天,成為讀者和作者之間真正的橋梁,也能幫助出版業發展吧。

今年幾場公開的課堂和座談,都感覺得到大家看到譯者都真的不知道要問什麼。不知道是權威還沒打破,還是我們不夠親切?還是他們其實滿肚子問題,只是深怕會誤以為在引戰?在各種場合,我覺得譯者的確都敏感了點,包括我自己,值得好好反省。

文人相輕確實不利於產業發展,尤其現在圈子這麼小了。又不是宋元明清(笑)。

無論如何……就用這四個字結尾吧。無論如何。

新目標:要為錯誤慶祝

前一陣子翻一個東西出了大糗。我翻譯遇到了一個句子:

And that's why I get the hell out of Dodge.

腦袋看到這句話一時之間打結了。我從上下文判斷,大概知道意思是「我因此逃了出來」,譯文也就暫時先這樣譯了。但我怎麼也想不通為何後面有個大寫的Dodge。我查了整本書的人名,查了附近地名,查了角色的背景,一直想搞懂Dodge到底是什麼?還是哪個地方?

最後交稿之際,我放棄了,寫信去叨擾作者。寫完信寄出之後,我也沒多想,便先著手去做別的事情。過了二十分鐘後,腦袋不知道怎麼通了,我把「get out of Dodge」直接打上google去查(之前還說得信誓旦旦一定要這麼做)。

丟臉丟大了。這是一個片語,我完全被大寫名詞所誤導(也許有人看到這裡心裡還在笑:這麼簡單怎麼會誤解)。而且我還寫信去問了原作者。

接下來當然就是馬上又寄了一封信,解釋自己腦袋如何當機,居然拿基本的語言問題打擾別人。這是最近發生的事。是的,翻譯這麼多年,仍然會出現這種希望能挖洞跳進去的丟臉事情。

有時候語言就是這樣,一輩子沒讀過、沒聽過的說法出現,很容易疏忽、誤解。不過這一次,我決定了一件事。

以後任何翻譯出了錯,或者是出現什麼丟臉的事,我都要振臂歡呼,晚上吃好料、喝好酒慶祝。面對錯誤,我想真的都該如此。

譯者不可能不犯錯,而每一次犯錯,我們心裡絕對都痛定思痛,反省再反省。但是除此之外,我們也要肯定這一刻自己已經變得更好,至少學到了一句新的片語,以及點破自己小小盲點。

完美不是任何人的義務。耶,我又丟大臉了(大口吞)。

P.S. 謝謝Benjamin Zander的教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TKEBygQic0

信任

我只是想說,翻譯其實也是販賣信任的一種產業。

失去使用者信任的翻譯,即使後來品質沒有問題(或有所提升),使用者仍然會疑神疑鬼。而疑神疑鬼或公開評論的某一些人,往往不見得能辨別好的翻譯和不好的翻譯。簡而言之,他們不信任譯者了。

信任感真的很重要啊。

決戰王妃,譯後



譯者化名:張靜惟
臺大外文系畢業。天熱趴著,天冷窩著,嗜好是深情的凝望。從事翻譯工作六年。 

唉,當初接下續翻第四、五集的重責大任,心裡實在七上八下的。花了幾個晚上研究前三集的筆調、字詞搭配和節奏,了解人物個性、關係,並且快速地培養少女心,毫無節制地吃甜點,上街逛街,練習大聲吶喊「真的~~~~~~」。

暫時過了一關,面前又是另一關。

第四集翻完之後,中間事隔好幾個月,等到再次翻譯起第五集時,其實一度懷疑自己辦不到了。暫別伊德琳這角色一段時間之後,她感覺離我好遠、好陌生。但最後最後,我還是一面抱著頭、一面打滾,咬牙生下了完結篇。

翻完以後好想洗泡泡浴。嗯?我抒壓用的芳香精油在哪?(瞇眼)

總之,我也要感謝編輯相挺,讓我算是順利陪著伊德琳長大。作者在第四集塑造角色時有意把她形塑成任性的孩子,有時實在是很不捨,心裡一直OS:「不要這樣,這樣會被讀者討厭!小伊~~~~」可是能怎麼辦呢?她就是伊德琳啊。身為準女王的她必須時時保護著自己,也因此在身邊築了面牆,不容易敞開心房。十八歲的她也從來沒出過皇宮,行為莽撞,也不夠善解人意。不過回過頭來,她仍然是個心地善良的女孩,認真地以自己的角度理解著世界。

伊德琳確確實實繼承了母親所有美好的特質。

還記得那天,第四集譯完時,編輯寫信來問我說,那你的譯者簡介要怎麼辦。我左思右想,唉唷,怎麼辦,一時之間還真不知道怎麼辦。最後,靈機一動,這份簡介就獻給在草地上和我奔跑的可愛朋友。她也是我心目中的白雪女王。

曾經有個朋友問我,少女們如果知道自己看的書是個大叔翻的,該不會崩潰吧?(我:是型男大叔!友:你好意思說……)雖然當下覺得,啊,好像真的會有點衝擊啊,真對不起。但後來覺得,這也是翻譯中常見的事,文字的氣質絕對可以經由人重新塑造。如果這套書角色因此鮮活起來的話,我心裡只有感恩。


無賴短篇:孩子

隔著距離的傷害,不是傷害。因為我們只要別開頭,另一頭微風迎面吹拂,藍天碧草,水秀山青,就算身後血流成河,屍首成山,蠅飛薨薨,我們仍覺得美好,覺得心安理得。

幾年後見到她,她瘦了。原本圓潤的手臂變得細瘦,拿起手杯像竹節蟲前行,緩慢而優雅。她的臉尖了,身形娉婷,以現在的美學而言,她算變美了。她身著高腰裙,無袖短上衣,頭髮盤起,露出一張白淨的臉。她如常素雅恬淡,走在悶熱的街道,像一道清風。熟稔話術的我,開口第一句話就是說她美了。

但她變了。她聽了也不怎麼笑,從包包中拿出一張薄薄的相片。她動作變沉了,彷彿照片承載著靈魂,而照片確實是個沉重的靈魂。「你的孩子。」她說。

「我的?」我傻了,笑了。「不可能啊。」

「真的。」

「我沒有跟妳……那個啊。」我簡直啼笑皆非。

她沒多說什麼,喝了口水。我等她開口。「你聽我說……」這時,我轉念一想,我幹嘛聽她說啊。「誒,」我打斷她。「我忽然想到有個急事。」(我知道很爛)「但我要走了。再約喔。」然後我轉身就走去櫃台,走到一半才想到我們連東西都還沒點。

「你就這樣拋下你的孩子嗎?」她淚眼汪汪地在店內大喊。哇靠,真的遇到瘋婆子了。還好,眾人皆醉我獨醒,別人笑我太瘋癲,哥跟妳拼了。「他不是我的孩子!我沒上過妳啊!」我也跟她大聲起來,說完,趁全場面面相覷,我趕緊奪門而出。

盛夏的十點,這樣一天的開場真的太刺激。我騎上機車都覺得心仍怦怦跳著。過了三個紅綠燈,繁忙的台北街頭讓我冷靜下來。我看著前方機車的排氣管。心裡不禁想,但要是那真的是我的孩子呢?也許這就像我寫的光怪陸離的故事。或者,也許她像村上春樹《1Q84》的青豆,她不是透過性交而懷孕,也許是像雨夜,透過空氣蛹啊,某種神秘卻真實的力量在夢中賜給她一個美好的結晶。也許她打從心底相信,這輩子就是要跟我相遇,我們的結合,象徵著世界上真誠、純潔的愛和信念。為什麼當我們在現實生活中真的遇到了這麼詭異、無法理解的事情,反而會如此狼狽?我們真心不相信這樣的事情嗎?

差點說服自己。

但如果是真的呢?就算隔著距離,我們不也傷害了好多人。沒有道理隔著距離,我們不能讓別人懷孕。這一刻,就是命運對我的考驗。我究竟相信著什麼?我是否能去面對我不敢面對的傷害、破裂、醜陋、謊言、血淋淋的惡;還是我要繼續逃走,謾罵向我誠心述說故事的人是瘋婆子,是活在幻想的人。其實,我不也是活在幻想和謊言中嗎?沒有人能倖免的。

我忽然感到悲從中來。我將機車回頭,騎回店裡。她還在。她靜靜坐在桌前,眼中盈著淚,白皙的手臂從眼旁輕輕放下,在我眼中彷彿一尊千手菩薩。我默默走向她,她站了起來。我伸出手,緊緊擁抱住她。我的側臉貼著她的脖子,頭髮清甜的香氣令我平靜,她雙手也抱住了我,身體輕顫。過了一會兒,我們分開,我望著她的眼眸。

「對不起,我不該拋下我們的孩子。」我深情地說。

「啊?」她說。「可是他不是你的孩子啊,對不起,我不該這麼說。」

「不,他是我們的孩子。」

「不是!」她眼神驚恐,推開了我。「他不是你的孩子。」

「妳為什麼要這麼說,他是我的孩子!」我朝她大吼,淚水終於從我眼中流了下來。「為什麼他不能是我的孩子?」

為什麼她不相信了。我感到腳下的世界崩毀,在那一瞬間,我已經分不清何謂真實,何謂謊言了。



我不記得的事

台北的雨有時像記憶一樣,又急又快,淋得人一身狼狽。我從小記憶不錯,記得膝蓋的傷,記得下巴的疤,記得很多微不足道的事。有時只是點點滴滴的畫面,那人的笑妍、那花蜜的氣味、那天的溫度。走在台北溼漉的街道上,我總以為記憶的字跡只會泛黃,布滿霉斑,我從沒想過字跡會真的漸漸淡去。

一直以為自己是個例外。

我有一些發誓記得的人,至今還是記得清楚。生命中也有一些苦楚,現在口中還是依稀能嚐到那刺骨的滋味。曾經覺得那些記憶是珍寶,再怎麼強烈、再怎麼難受,未來一定會像偉人說的一樣,釀成一口清醇的美酒。後來,我覺得那是債。背負在肩頭,一舉一動都束縛著自己。到了這個時期,我很羨慕記憶不好的人們。

記得什麼不記得什麼,我其實沒什麼選擇。我記得某年冬天,在一間餐廳,一群朋友共同述說著一段大學的記憶。最後,大家說出的片段都不盡相同。最有趣的是,沒有一個人記得另一個人的故事。那像是好幾條完全不相交的平行時間軸線,朝著遠方延伸,我們以為在某個切點時大家交會了,但是記憶卻狠狠地甩了每個人一個巴掌。

(當然故事也有可能是這樣的,所有人在某個時間點都從彼此的世界掉到了這個世界,然後取代了活在這個世界的我們。終於在那個餐廳,大家發現了自己其實來自另一個平行時空,所以我們的記憶才完全沒有交集。)

述說到了最後,只覺得自己活在一個陌生的地方,認識了一個陌生的自己。腦中的世界彷彿只是投射在洞穴岩壁上的光影。如果此時走出洞穴,不知道世界在自己眼中是美好,還是醜陋。

最後朋友說到了有一天表演到一半停電的事。不是演出幾百場的表演,其中一場遇上了停電。而是僅僅三天、只演三場的學生演出,在開演二十分鐘後全場斷電。他說,他只記得那天後來去了酒吧。然後呢?

記憶繞了一輪,大家都只記得在龍舌蘭shot上桌之前的事。那段神秘空白的幾個小時,好像璀燦群星中的黑洞一樣,深奧又難以捉摸。

我們之後聊了又聊,好像聊不完似的,把大學毫不放蕩、毫不揮霍的日子都惋惜了一遍。不知不覺又要面對明天的上班日(誒,你根本沒有上班,你不懂啦)。日子又要回到某個彎曲的軌道上,歪歪扭扭地向前推進。一群駝著背的頹喪青年(中年,是中年,有人指著我說),站在熱炒店還是美式漢堡店的門口,像是眷戀什麼一樣,無賴地不想回家。(也許恨不得跟彼此談場跨越時代和性別的戀愛吧)

也許時間軸偷偷交集之處,是那些我們再也不記得的那些日子。太過糾結,只好拋到腦後真實的洞外。



話中的話

有時說話,追求的只是話有所本。

網路上見得著許多本著於「不知」的言論。那不是「無知」,無知總是有一種不明事理的味道。不知,指的是發言者對談論的事情,不具有深入了解。他們通常明事理,有些人更可稱得上是聰明人,只是他的知識基礎還跟不上脈絡。

公開場域裡,他們會逼得作者解釋最基礎的專有名詞,或簡單述說該領域淺顯的歷史。對於在世界打滾一輩子的專家來說,有時很辛苦,因為他的背後背負著幾百年的歷史知識。他說話「有所本」,像是站在所有巨人肩膀上說話。只是在他簡短的文章裡,他有時不覺得自己有義務去解釋背景細節。

不過,譯者的話,有時必須努力做到這件事,必須不露痕跡地去幫助讀者了解文化、專業上的隔閡。以前有一位老師曾說過(當然是根據老師自身的印象),中文的書寫上(用書寫是因為包含許多形式)習慣把理解的功夫交給讀者,而美國的書寫相較之下,很強調站在讀者立場去把話講得明白。兩者其實各有利弊,在此不細談。倒是譯者和編輯在翻譯作品時,書寫的過程其實拿捏著「隱晦」和「明白」的生殺大權。當然,現在主流讀物都是讓讀者看得越明白越好,所以許多譯者隨時都在擔心自己有沒有講清楚。

如果憂心過甚,其實也不健康。翻譯領域裡,我們稱之為「譯者焦慮」。假設,書中提到「莎士比亞」,那問題就來了,我們要不要在譯注中解釋誰是莎士比亞?真的都要預設本書大部分讀者都了解誰是「莎士比亞」嗎?還是必須在譯文中把他寫成「大文豪莎士比亞」?其實有時是難以判斷的局面,如果過分解釋這些名詞,其實就會顯示出「譯者焦慮」。舉個比較誇張的例子,例如在台灣的書籍上解釋,颱風是太平洋產生的熱帶氣旋,就顯得畫蛇添足。

有時甚至不只是專業名詞,而在於行文或遣詞用字。語言本身抽象,時時在變動,站在古老的巨人肩膀之上寫作,在現代語言情境下也許早已不合時宜。譯文淺白易讀,有人嫌囉嗦;惜字如金,字斟句酌,有人嫌看不懂,即使話語、詞彙有所本,也是枉然。

也許講到這裡,還是複雜了。有人說,翻譯就是用自己的話、用現代的語言把話說清楚就好。也許真的這麼簡單而已噢。



無止盡

或許這是無止盡的過程和拉鋸,但只怕單純是自己執迷不悟。

就像那天,和朋友聊起資本主義,有什麼樣的缺點,甚至從唯心和精神層面出發,彷彿是一場期末考後的總檢討。然後就在那一瞬間,朋友幽幽吐了一句:「但不論我們怎麼厭惡,不容否認我們也都享盡著資本主義的好。」

亦或是那天,我們表達著每個人的職位有時其實不見得關乎聰明才智,而是終究有沒有心去贏得那樣職位,得到那樣的金錢。就好比電玩遊戲,某些令人厭惡的菁英分子只要花一定的時間就能練到社會一定的等級,但最後這群菁英獲得的金錢、名聲、成就仍然不是齊平的(所謂社會的評價標準而言)。背後彷彿有著什麼樣的抽象價值和選擇在左右。

或者是那天遇到的一個語詞「報復傲慢菁英份子的渴望」。知識份子不斷地批評、控訴資源在他人手中,其實不是打著自己的嘴,在那更早更早的時候,如果自己耗盡一生的才華,占上一個位子,也許就能夠改變什麼。菁英份子總是傲慢的。

如果站上高峰,身為既得利益者,怎麼能拆毀、扭轉造就自己的龐大系統?若站不上高峰,如何撼動已站上高峰的既得利益者?

是啊,有很多事情,其實就是要弄髒自己的手。衝撞、攻訐、抹黑、自笞。流下身體鮮紅色的淚珠,劃上一道道羞辱,只想喚回些一廂情願的理想、夢想。

永遠不會滿意的。



報應

有人,或有什麼,一定一直以神秘的方式在跟我對話。

上一篇才說到要當譯者,不見得光是語言能力的問題。最近校一群譯者的稿子,就硬生生賞了我非常結實的一巴掌。對不起,我錯了,這一定懲罰我亂說話。拜託,你們大家,語言能力不夠好,連正確性都達不到,不要來當翻譯。尤其不要賺錢了,拜託,去練一練吧。坊間有很多低於正常價的譯案,用那個去累積實力吧。因為說實在,那些人也不會在乎的。(沒有人說氣話還在乎政治正不正確的啦!)

編輯不是給人糟蹋的。偶爾犯錯可以,但如果能力不夠,複雜的句子都看不懂,看到語句邏輯和上下文,你完全不會覺得自己翻得很怪,就算覺得很怪也不知要如何求救,算我求你,不要做翻譯。我到現在還是會問母語人士啊。唉。

對不起,對不起。我不該亂說話,嗚嗚嗚,我錯了,大錯特錯。不要再讓我遇到這種明明是校稿,但是卻譯了大半的情況。我真的累了。

要我由衷的建議嗎?每一個字都查,再簡單的都查,訓練自己很快的把片語、字詞丟到Google,找出答案的能力。尤其那種「have、get、in the XXX、of OOO」的簡單東西。打個比方:I have to hand it to you。拜託,這句子裡的每個字台灣國中生都看得懂。但意思完全是另一回事。

不是抽象的詮釋句子結構、字詞的選擇或大範圍的概念,而是鐵一樣的正確性啊!(神經斷)

p.s. 好啦,最後懺悔一下,我以前也會犯這種錯。但是,一定沒這麼頻繁。



冬天已過

大概是一直天冷下雨的關係,二月簡直像是一場惡夢。

除了過年期間一個星期,每天都陰陰雨雨,手指彷彿魚販面前的一條條冷凍魚,就差沒冒起陣陣白煙。其實今年感觸特別深,從研究所畢業之後,很多事情算是結束了,這一年之後,自己也邁入而立之年。

真正感嘆的是,新譯者呢?今年經手一些校稿的工作,心裡更是感受到,幾位譯者都做不長,那個氣息從文字是感受得到的。出版界譯者的斷層一直相當大。畢竟翻譯工作門檻高,原因說到底通常不光是能力問題,而是個性。長年做文書翻譯的人多半要有點孤僻,喜歡窩在家,沒多積極想賺大錢;可能不喜歡花時間跟人磨合、相處。久了其實對朋友會有點挑剔,只要性格稍有不合,大概就敬而遠之(當然,也可能只是我)。

去年把臉書關了。在現代更是怪胎的象徵。很多人老是問:那這樣你的朋友呢?你怎麼聯絡?不是錯過很多事嗎?

要解釋起來有點複雜。但我相信的是,人與人的關係都是不變的。不管經由什麼媒介,說什麼語言,甚至有沒有語言,人與人互動的本質都相同,所以我們才可以了解各年代的歷史事件,明白各種故事背後的情感。就算沒有臉書,我不會錯過任何人際關係。我還是有享用網路所帶來的方便,電子郵件和通訊軟體還有在使用,所以那都不是問題。

至於資訊來源,身為每天使用電腦5小時以上的人,我其實算很清楚自己要看什麼。媒體來說,中央社、新頭殼、報導者等等定時去看就可以得到新消息,想笑一笑可以看John Oliver、9gag、ALT、厲害的學弟BC & Lowy等等。至於身邊朋友瞬息萬變的人生,重要的事情朋友會轉達吧。我真的沒有那麼在乎每個人生活的小細節。

也許大家生活都沒時間了,看看臉書端到面前的資訊,其實是最方便、有效率的做法。臉書的確很快、很即時、也有很大的力量。但每天做翻譯的我已習慣主動去找資料,透過過程了解、分析事件。我只是感到臉書對人生沒什麼助益,也不再覺得刷臉書有趣。以前是有趣的,但大抵是膩了吧。

我只是說說自己的感受。不是清高,不是什麼。(不知道為什麼,在公開場合表達自己的想法都會挑動敏感神經)

有時比較有趣的是,身邊其實也有一些不大使用臉書的朋友。有時聊到這點,他們都會說:「我其實也希望乾脆關掉吧。但是……」。例如說,有個朋友覺得找人比較方便。另一個朋友說,想跟國外的朋友保持聯絡。我也曾經有過類似的內心掙扎。終究,可能是個性使然,一年兩年連面都見不到的人,也許彼此下次見面還是會非常熱情、交心,但是說真的,這種若有似無的薄弱連結還是算了吧。也許是我太重視友情的緣故。

祝福大家都能想像出適合自己的生活,並坦然地付出代價,讓一切成真。



6度的初半馬


幾年前,原本就要跑初半馬,可是因為當天下雨,心生畏懼,門都沒出就放棄了。算是當年一件未完成的事。結果,今年報了渣打馬拉松,老天還是不放過我,這次不但下雨,而且還寒流來襲,溫度下探4-6度。不過,這次發了狠心,不給自己藉口,最後也順利完賽了。

跟朋友報了成績之後,她送了我一個小頭銜:「最速譯者。」我聽了莞爾一笑,當然譯者圈臥虎藏龍,這麼響亮的名號也太過狂妄。跑完領物時,看到那裡早已聚集了不少完賽的選手,可見自己還是個生手呢,差太遠了。

總之,終於完成一年多前的遺願。以攝氏6度在雨中飛奔做為自己的半馬初體驗,還算是特別吧。寫篇短記,聊作紀念。



關於哭泣的中英對應

之前剛好跟一群人討論到了「哭」這件事。其實「哭」(cry)的各種詞的含義,在中英不見得有完全的對應。英文比較常見的就是sob、weep、wail、whimper。

sob:嘴角都垂下來,整張臉垮了,淚流滿目,大口吸氣,並張著嘴哭泣。以下就是比較大聲的經典例子:


weep:強調流下了淚,通常比較安靜,身體會抽搐,喉嚨也會哽咽。例如看電影哭了,不敢哭很大聲一直忍,大概像這樣:



wail:大聲哀嚎痛哭。

whimper:發出一連串低聲、難過的聲音,像小貓小狗嗚嗚叫那樣。

所以如果真的要說的話,我覺得sob不像大多時候中文會用的「啜泣」、「嗚咽」,反而比較像「痛哭失聲」(像新聞上的「家屬痛哭失聲」),形容人悲傷地忍不住淚流滿面,哭出聲音。weep則可以是「啜泣」、「流淚」,不過要注意的是,這個單字主要強調流下淚來,「抽噎」相較中文比較少。wail就可以把「嚎啕」、「放聲」這兩個詞都用上了,一定要很大聲啊。whimper我可能才會用「嗚嗚咽咽」,因為會嗚嗚地斷斷續續一直發出聲音。當然,都會看上下文再做調整或修潤。

總結來說,我自己是覺得sob的翻譯和大家學到的印象最不一樣吧。現在多查圖片和影片都能得到一些詞語的印象,翻譯時就能更生動傳達情境了。

無賴短篇:疏離

於是,我們裝作開朗、裝作直率,每個人都成為良好大方、善解人意的聆聽者,每一趟出門都像是走上舞台,遙遠疏離,卻喚醒他人對一種遠古對於探索和理解的渴求。那份親密感其實如此觸手可及,卻非得築起棉麻絲皮的外衣,化學人工的妝容,修飾再修飾,深怕赤裸只會蒙受無可挽回的傷。

我們終究是害怕他者。

我想到那天的故事。那是在南投遠山中的斷崖,她說,每看到斷崖,都會有跳下去的欲望。我說,但終究我們不敢這麼做。她笑了笑說,是啊。我們沉默不語一會兒,她朝我微笑,望向遠方。我將手放上她的肩膀,然後冷不防將她推了下去。她驚聲尖叫,手向外亂揮亂抓。在她墜落之前,我緊緊抓住她的手腕,身體緊抵著地面,好不容易才沒被她拖下去。她似乎快哭了出來,呼吸急促。

我喘著氣跟她說,這是我們生命中最為接近的一刻。這一刻之後,不論是將她拉上來,或是放開手,她都將離我遠去,心靈和肉體都是。妳現在還有跳下去的欲望嗎?

我無法分辨她的眼中是害怕還是激動。只知道她不甚明白到底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眼前的男人只是個良好大方、善解人意的聆聽者,他身上散發著香香的肥皂香氣,棉質T恤,牛仔褲,笑容彷彿能吹走一切煩惱。他述說著他簡單的煩惱,他的工作,提到創業夢想時,眼中散發著希望和願景,親切迷人,感覺相當可靠。

他的手如今也是可靠有力。緊緊扣著她的手腕。但當她的命運掌握在他手上時,她內心矛盾,同時感到疏離和親密。親密的是,她和他的手不曾如此緊緊交扣;疏離的是他的臉孔竟如此朦朧。

我後來沒有再見過她。但我好想念她,我們曾經那麼親密。因為那一場無心的意外(我真的是無心將她推下斷崖的),兩人的生命緊緊糾結,在我心中留下難以抹滅的回憶。我閉上眼,仍能見到她望向遠方前的微笑,那笑容好美,好像她擁有全世界的幸福。我一想到就感到不寒而慄。

於是我繼續生活,穿上衣服,修理頭髮,噴上香水,等待著生命的交會,期待著下一場意外。我不虛假,我承認自己恐懼著他者。因為那善良的內心上,有著可怕的妝容,可怕的外衣,可怕的疏離。親密感,其實觸手可及。我不願接受世界將扭曲和變態視為常態;結果,我反而成為了變態。



寫於三十

三十歲原本應該要選擇一種潑墨的姿態,但我卻連舉起手的力量都失去了。

經歷太多,也經歷太少。三十就是不上不下,什麼都彷彿歸零的歲數。青春是逝去的了。關於下半輩子生老病死,多說也只讓人覺得大言不慚。

於是,反而似乎在這一刻,應該要努力動筆寫些什麼。寫什麼都好。

二十到三十的歲月彷彿是一聲嘶吼,即使知道自己的聲音連回音都聽不到,仍不甘心地喊到喉嚨沙啞。過了二十,幾年之後,不吼了,執筆寫,破碎地、一點一滴地拼湊自己早已支離破碎的樣貌。隨著網路發達,書寫變成了打字,白紙變成了網路頁面,微網誌、部落格一一出現,好像百家爭鳴似的。直至今日,我依舊喜歡著情景荒涼的PTT2。那是一種在那時代對著黑暗喃喃自語的浪漫,無法取代。不過,形式再怎麼變,書寫這件事還是書寫。

然後時代又變了。這五年之間,社群軟體上,靈動的文圖變為溝通的主流方式。接著大量的資訊不斷湧入,我們不知不覺都變了。生活方式變了,產業變了,思想變了。這股強大的、世界規模的生命力,讓整個社會都躁動了起來。

書寫仍持續下來了。語言、文字至今仍是最有效的溝通方式,未來很難說會有什麼改變。只是長篇的文字,看得人漸漸少了。雖然心裡想說的是此景蒼涼,但腦中卻浮現如蓊鬱森林中銀蛇般的靜水,或是豔陽下一波波重力牽引的碎浪。那二十世紀時最憧憬的華麗和蒼涼,怎麼也說不出口。

其實說不出口也好,這個時代好像說不說都無所謂了。說也好,不說也好;有人看也好,沒人看也好。總之,就繼續寫些自己想要述說的東西,也許路走到盡頭才會解釋出「什麼」。原本是想說「答案」的,但許多的答案可能龐大到要用盡一生的夢才能捕捉。而所有的寫作,我想,大抵都只是為了啟發那樣的夢吧。

今年,三十。轉念一想,也不過是平平凡凡的一年。但是,這一年會很特別。因為我覺得它會很特別。理由等明年再賦予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