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查證、情境、言語的意圖、敘述與表現方式……這些都不重要——言論發散出去造成的效果才是現實。」——曾博恩《道歉聲明》
一個長期在關心環境議題的朋友,昨天看到呱吉的影片,他感到無力和無奈。
我起初說,呱吉只是講到媒體資訊的正確性,應該不至於傷害到事實本身吧。但他告訴我,部分大眾看到這樣的資訊,心中只會留下「亞馬遜雨林受到破壞是個假訊息」的印象。又因為他站在這樣的道德高度,舉著傳遞正確知識的大旗,所以其實幾乎沒人能反駁。即使寫篇專文,去一一檢視他轉譯成影片的文章和研究內容,資訊擴散的力量和聳動度也絕對不及他。
強調資訊正確性很重要,但在這個議題上,也許環境保育更重要一點。而不論是見獵心喜,或解讀錯誤,有人的確也會因為他的影片,將環境議題推到一旁。他這段言論發散出去造成的現實效果,也許對「環境保育」造成較大傷害,但對「媒體識讀」幫助不大。
我過去也是經常糾結於左派很多眉眉角角的思考和意識形態,或擅於站在道德高點(畢竟沒人喜歡輸),卻忽略現實中資訊散發出去的實質效果(畢竟,要先有影響力才感受得到這點……我在這個人空間講講屁話其實沒什麼差別)。
我們要改變或考量的往往是現實,而資訊傳遞出去的現實效果才是重點。到達某個影響力之後,每個舉動也許都需要經過算計,或進一步評估。
剛好看到一個例子,藉此反省一下自己。然後慶幸自己影響力不大,還可以胡說八道一會,不會誤人子弟(咦,這態度不對吧!)。
延伸閱讀:《亞馬遜雨林大火懷疑論,有什麼問題?》
博恩和鄭南榕
通常我如果寫不出什麼原本沒有提到的論點,我會很懶得開口。但這次看了好久都沒有人討論到喜劇文化的事情。所以我想提出這次兩個重要問題:
一、完整的笑話是什麼?
二、「open mic」是什麼樣的場合?
其他論述大都是在灰色的地帶口水戰(但也許讓眾人討論一下也是好事,畢竟是重要課題)。其實事情很簡單,就是一則本來就還在修改的笑話寫壞了,也許不尊重人或冒犯別人。喜劇演員在open mic台上自己就會感受到效果不好,回家自己就會修改或刪本了(外加反省)。當然,也可能有人會說,即使在open mic舞台上也不能出現這種失誤。真的嗎?
不然,以後open mic最後都有一個反應大會好了。國外觀眾會直接嗆表演者,爆以噓聲,甚至離席。國內觀眾害羞,就特別開個Q&A時間,有誰對哪個議題特別不舒服,現場直接跟喜劇演員反應。這似乎是個有建設性的做法。
(再三強調open mic的笑話不能流出,這很重要耶!)
(所以沒約定俗成的共識的話,以後都簽切書好啦~)
好啦,我其實只在乎未來自己的笑話會不會外流而已。
✩關於道德和場合,延伸閱讀: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喜劇「Open mic」與言論自由:「曾博恩調侃鄭南榕」從不存在》
2019/8/10 增加補充:
瀏覽網路時,看到一個說法,大意是說:「喜劇演員身為表演藝術工作者的一員,作品必須經過謹慎反思,賦予言論背後的價值和核心,這也能進一步成為作品受到質疑時的辯駁。所以這次事件,若以喜劇文化、open mic性質和地獄哏來當藉口,都是代表喜劇演員對表演藝術工作了解不夠深、不夠尊重。」
其實是滿有道理的,我也認同所有人表演之前必須探索個人藝術創作核心,並為藝術作品負全責。
但根據我對喜劇圈的了解,我依舊認為open mic演出,其實不算是嚴格的「表演」,而是喜劇演員進行反思和創作的過程,也是探索言論核心的最佳場域,這的確也跟喜劇文化有關。每個喜劇演員需要「回饋」來探索笑話的本質。如果說,台灣不接受open mic的「言論安全區域」,認為不論在世上任何舞台都不能出現「失誤、偏差言論」(即使用意是在黑暗中摸索社會共通的語言疆界),那單口喜劇在台灣的門檻大概比眾人想像來得更高,如此而已。
唉,不過其實在台灣,喜劇圈人數太少,規模和論述還未成形。幼苗期發展的玩意兒,倒也不用忙著拉到多高、多深奧。多講講生活,逗大家笑就好了(自我道德審查中……)。
一、完整的笑話是什麼?
二、「open mic」是什麼樣的場合?
其他論述大都是在灰色的地帶口水戰(但也許讓眾人討論一下也是好事,畢竟是重要課題)。其實事情很簡單,就是一則本來就還在修改的笑話寫壞了,也許不尊重人或冒犯別人。喜劇演員在open mic台上自己就會感受到效果不好,回家自己就會修改或刪本了(外加反省)。當然,也可能有人會說,即使在open mic舞台上也不能出現這種失誤。真的嗎?
不然,以後open mic最後都有一個反應大會好了。國外觀眾會直接嗆表演者,爆以噓聲,甚至離席。國內觀眾害羞,就特別開個Q&A時間,有誰對哪個議題特別不舒服,現場直接跟喜劇演員反應。這似乎是個有建設性的做法。
(再三強調open mic的笑話不能流出,這很重要耶!)
(所以沒約定俗成的共識的話,以後都簽切書好啦~)
好啦,我其實只在乎未來自己的笑話會不會外流而已。
✩關於道德和場合,延伸閱讀: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喜劇「Open mic」與言論自由:「曾博恩調侃鄭南榕」從不存在》
2019/8/10 增加補充:
瀏覽網路時,看到一個說法,大意是說:「喜劇演員身為表演藝術工作者的一員,作品必須經過謹慎反思,賦予言論背後的價值和核心,這也能進一步成為作品受到質疑時的辯駁。所以這次事件,若以喜劇文化、open mic性質和地獄哏來當藉口,都是代表喜劇演員對表演藝術工作了解不夠深、不夠尊重。」
其實是滿有道理的,我也認同所有人表演之前必須探索個人藝術創作核心,並為藝術作品負全責。
但根據我對喜劇圈的了解,我依舊認為open mic演出,其實不算是嚴格的「表演」,而是喜劇演員進行反思和創作的過程,也是探索言論核心的最佳場域,這的確也跟喜劇文化有關。每個喜劇演員需要「回饋」來探索笑話的本質。如果說,台灣不接受open mic的「言論安全區域」,認為不論在世上任何舞台都不能出現「失誤、偏差言論」(即使用意是在黑暗中摸索社會共通的語言疆界),那單口喜劇在台灣的門檻大概比眾人想像來得更高,如此而已。
唉,不過其實在台灣,喜劇圈人數太少,規模和論述還未成形。幼苗期發展的玩意兒,倒也不用忙著拉到多高、多深奧。多講講生活,逗大家笑就好了(自我道德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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