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工作告一段落,便開始放假。十月,隨朋友去了一趟瀨戶內海藝術季。
三年前,Jasmine介紹了這個藝術季給我。三年後,原本有機會跟另一個Jasmine去的(差一點成就王家衛電影);陰錯陽差,變成了Emily。四個人,七天,六座島。
其實很難說出這趟旅行究竟成就了什麼樣的體驗,但我確實喜歡沉溺在智慧之中。藝術季將各方智慧集於一地,藝術家巧思能否打動人,見仁見智,但是只要一天中有幾個作品能觸碰到內心,其實心裡便滿滿的了。而且體會到作品,自溺地會心一笑的那一刻,彷彿能和藝術家有所對話,告訴彼此:我們並不孤獨,你懂我懂。哪個文藝少男少女不喜歡那一刻?
整趟旅行就是穿梭在智慧之中,伴著風、魚、海、船、橄欖、檸檬、酒,以及大量、大量的人群。在安藤美術館,聽到一個日本人說那裡簡直是迪士尼樂園了。
當代藝術儘管已像是迪士尼樂園,親切友善,著重於環境、體驗和互動,仍然有無法體會的民眾。其實,許多藝術現在看不看得懂已經不再那麼重要,藝術的敘事已必須由參與者共同編寫。
我母親近幾年看電影最常說的話也是:「看不懂。」或「這部片在講什麼?」答案也許對很多人來說很重要吧。習慣於故事一定要有寓意,背後一定要有價值。要是我說,我的生命沒有答案、沒有一點價值,你會否定我的存在嗎?作品也是。
啊,可是你可能不懂我在說什麼。好吧。
瀨戶內海藝術季超好玩的。
譯文賣斷契約的合理性
身為職業譯者,站在這個立場總是有點古怪。一般人的想法中總是覺得抽版稅當然比較合理,書賣多少賺多少錢,天經地義。但以臺灣市場而言,譯文以抽版稅契約在快速消費的時代中,付出的時間和勞力與最後的報酬絕對不成正比。
網路上不乏這樣的討論,可見附於文末的《如何計算一本書中翻譯所占的價值》。簡而言之,如果譯者執意每本書都抽版稅,出版社肯定相當歡迎,實際上能大大減少出版社的成本。
(坊間大部分支持抽版稅的前提,大都是站在這是一本暢銷書,或是大市場上的討論。本文僅限譯者於臺灣的個人認知。)
不過接下來,我主要想討論的是較為抽象概念。若要論述為何譯文不適合以版稅販賣,有三個問題可以思考:
一、譯文在目前社會來說,替代性仍高。坦白說,譯文基本順暢之後,譯文在讀者手中只有喜好差別。目前的譯文選擇少,但替代性卻還是一樣高。即使譯文風格差異拉開,如賴明珠和林少華的村上春樹、朱學恆、萬象和鄧嘉宛的《魔戒》,以及幾年前新經典、遠流、漫遊者、商周等出版社掀起的《大亨小傳》之戰,最後也只是青菜、蘿蔔各有所好,看哪個版本好像都可以。
不知何故,在我心目中,「創作」概念要先確立(能夠翻轉、改編、拼貼、再詮釋),並有不可取代的商業價值,才有資格提到「版稅」。可惜平心而論,譯文在社會上兩者皆過於模糊。
二、銷量和譯文無關。一本書「譯文好」這件事是加分,價值其實等同於譯作封面、行銷文案。而這本書在商業價值上高不高,書賣不賣,我必須坦言,和譯文沒有直接關係。銷量最高、流通最廣的作品不見得是譯文最好的作品,如張思婷分析各版本的《傲慢與偏見》可見一斑。因此,和所有共同創作一樣,譯者相當於演員的角色,電影片商主要買斷的是演員一次性的表演。
將譯者比喻為演員、演奏者,將譯文比做建築物,都是常見的比喻。而這些比喻的共通點,就是那是一場當下的演出,或具有保存期限。這也是下述第三點。
三、隨著語言變化,譯文有其時效性。經典小說理想上大約30~50年要再翻譯一次,而譯者所能掌握的是當時代的語言表現。作者和作品之所以能夠不過時,因為大眾賦予其不可替代的時代、經典價值。很可惜,目前資訊快速影響下,譯文並未擁有此靈性。若否認譯文時效性,其實仍是自欺欺人。
綜觀而論,譯文創作地位、商業價值未確立,還有時效性的問題,談長期、終生版稅的可能性不高。
不過,如我首段提到的,不是不能抽版稅,出版社絕對歡迎你抽版稅,但談到的「版稅率」就算到達等同於作者的稅率,以每本書總銷量來看,談版稅依舊是慈善事業。我從兩個方向去試算:以現在賣斷的價碼,轉換目前出版社願意給予的版稅率,銷量要達七千本才會達到。如果以六年契約來算(和版權一致),一年翻譯六本書(每本15~20萬字),總計36本書。月薪若要達到台幣4萬元,六年內每本平均銷量必須是4434本。 以臺灣市場和生活而言,無疑是天方夜譚。
另外,我年幼無知、少不更事時,曾異想天開和編輯好友提過,那如果我先賣斷,但書賣到一定量(例如10000本)之後開始算版稅呢?編輯的回應是,為什麼你可以不冒風險盡賺好處呢?我想也是。
推薦閱讀:
1.《【老貓出版偵查課】如何計算一本書中翻譯所占的價值》
2. 《【譯評】誰的《傲慢與偏見》|銷量最大卻不為人知的東流譯本》
網路上不乏這樣的討論,可見附於文末的《如何計算一本書中翻譯所占的價值》。簡而言之,如果譯者執意每本書都抽版稅,出版社肯定相當歡迎,實際上能大大減少出版社的成本。
(坊間大部分支持抽版稅的前提,大都是站在這是一本暢銷書,或是大市場上的討論。本文僅限譯者於臺灣的個人認知。)
不過接下來,我主要想討論的是較為抽象概念。若要論述為何譯文不適合以版稅販賣,有三個問題可以思考:
一、譯文在目前社會來說,替代性仍高。坦白說,譯文基本順暢之後,譯文在讀者手中只有喜好差別。目前的譯文選擇少,但替代性卻還是一樣高。即使譯文風格差異拉開,如賴明珠和林少華的村上春樹、朱學恆、萬象和鄧嘉宛的《魔戒》,以及幾年前新經典、遠流、漫遊者、商周等出版社掀起的《大亨小傳》之戰,最後也只是青菜、蘿蔔各有所好,看哪個版本好像都可以。
不知何故,在我心目中,「創作」概念要先確立(能夠翻轉、改編、拼貼、再詮釋),並有不可取代的商業價值,才有資格提到「版稅」。可惜平心而論,譯文在社會上兩者皆過於模糊。
二、銷量和譯文無關。一本書「譯文好」這件事是加分,價值其實等同於譯作封面、行銷文案。而這本書在商業價值上高不高,書賣不賣,我必須坦言,和譯文沒有直接關係。銷量最高、流通最廣的作品不見得是譯文最好的作品,如張思婷分析各版本的《傲慢與偏見》可見一斑。因此,和所有共同創作一樣,譯者相當於演員的角色,電影片商主要買斷的是演員一次性的表演。
將譯者比喻為演員、演奏者,將譯文比做建築物,都是常見的比喻。而這些比喻的共通點,就是那是一場當下的演出,或具有保存期限。這也是下述第三點。
三、隨著語言變化,譯文有其時效性。經典小說理想上大約30~50年要再翻譯一次,而譯者所能掌握的是當時代的語言表現。作者和作品之所以能夠不過時,因為大眾賦予其不可替代的時代、經典價值。很可惜,目前資訊快速影響下,譯文並未擁有此靈性。若否認譯文時效性,其實仍是自欺欺人。
綜觀而論,譯文創作地位、商業價值未確立,還有時效性的問題,談長期、終生版稅的可能性不高。
不過,如我首段提到的,不是不能抽版稅,出版社絕對歡迎你抽版稅,但談到的「版稅率」就算到達等同於作者的稅率,以每本書總銷量來看,談版稅依舊是慈善事業。我從兩個方向去試算:以現在賣斷的價碼,轉換目前出版社願意給予的版稅率,銷量要達七千本才會達到。如果以六年契約來算(和版權一致),一年翻譯六本書(每本15~20萬字),總計36本書。月薪若要達到台幣4萬元,六年內每本平均銷量必須是4434本。 以臺灣市場和生活而言,無疑是天方夜譚。
另外,我年幼無知、少不更事時,曾異想天開和編輯好友提過,那如果我先賣斷,但書賣到一定量(例如10000本)之後開始算版稅呢?編輯的回應是,為什麼你可以不冒風險盡賺好處呢?我想也是。
推薦閱讀:
1.《【老貓出版偵查課】如何計算一本書中翻譯所占的價值》
2. 《【譯評】誰的《傲慢與偏見》|銷量最大卻不為人知的東流譯本》
這就是團結的力量
久了就習慣了。翻譯的過程其實有好幾層,從譯者到編輯,編輯到主編,然後也許再給授權商,授權商再找廣告公司……等等,轉到後來其實品質決定權是在最後推到市面上的人。
好的譯者不見得站在最後一關。最後一關也許是哪個公司內部無奈的小PM, 老闆說:「你不是有出國唸過書,英文應該不錯吧?我覺得這英文不大好,反正你……」小PM問過對方,對方的確是找個一個專業的母語譯者;但是老闆不滿意,只好……
總之,我的意思不是千錯萬錯都是老闆的錯。而是這種事情有很多環節上會有問題。例如一家糖果公司新推出一款要打「Fun」的產品,外國譯者寫了一句:「Fun is the name of the game!」後來,產品轉到了某個環節的人才手中,那人也許心想:「我們又不是做遊戲的,為什麼是name of the game?根本亂譯!」所以在這環節就把這句話改成了很沒感覺、又荒謬的台式英文。
看久了,也就看開了。當然不是說譯者和編輯一定完美,只是每個工作都有專業。當行銷、廣告、代理等等行業需要用語言來包裝產品時,為何要自曝其短?算了,反正說到底,大家都是語言專家。大家翻譯和語言能力最好了,絕對可以當個專業的譯者過生活。像我一樣的坊間譯者都很爛的啦!亂譯!(自暴自棄)
好的譯者不見得站在最後一關。最後一關也許是哪個公司內部無奈的小PM, 老闆說:「你不是有出國唸過書,英文應該不錯吧?我覺得這英文不大好,反正你……」小PM問過對方,對方的確是找個一個專業的母語譯者;但是老闆不滿意,只好……
總之,我的意思不是千錯萬錯都是老闆的錯。而是這種事情有很多環節上會有問題。例如一家糖果公司新推出一款要打「Fun」的產品,外國譯者寫了一句:「Fun is the name of the game!」後來,產品轉到了某個環節的人才手中,那人也許心想:「我們又不是做遊戲的,為什麼是name of the game?根本亂譯!」所以在這環節就把這句話改成了很沒感覺、又荒謬的台式英文。
看久了,也就看開了。當然不是說譯者和編輯一定完美,只是每個工作都有專業。當行銷、廣告、代理等等行業需要用語言來包裝產品時,為何要自曝其短?算了,反正說到底,大家都是語言專家。大家翻譯和語言能力最好了,絕對可以當個專業的譯者過生活。像我一樣的坊間譯者都很爛的啦!亂譯!(自暴自棄)
在地化的小心得
翻譯的確是拿到你手上,怎麼翻都可以。
但是,各類型的出版品,還是有語言的責任存在。那個責任其實是所謂「消費者的期待」,簡單來說,你的翻譯必須要滿足客戶、觀眾、讀者的要求。語言首先還是要滿足80~90%的人,接著才去談談你自己的創作和創意。
近期,「翻譯在地化」出現太多可能無法滿足80~90%的情況。我身邊的朋友年紀橫跨23到36歲,我想是應該沒有世代上的問題。他們對這種翻譯也是有褒有貶,換言之,此策略的翻譯仍有爭議。
總之,最後還是要回到一點:你翻譯的文本、服務群眾和社會情境容不容許你做這樣的事情?如果你這樣翻了,編輯改掉大半,或出版之後社會接受度參半,也許未來要稍微妥協和調整。當然,如果是翻譯腦粉團,或是鄉民分享,愛怎麼翻真的隨你。也許未來可以從「創譯」角度寫一篇論文討論這種文化反客為主的力量。
這條路不好走。我還是希望譯者大家都先走穩,有固定的好案源,每年至少產出個30~60萬中文字,掌握自己語言的方向,文字基本功練好,接下來我們再來好好對談。
但是,各類型的出版品,還是有語言的責任存在。那個責任其實是所謂「消費者的期待」,簡單來說,你的翻譯必須要滿足客戶、觀眾、讀者的要求。語言首先還是要滿足80~90%的人,接著才去談談你自己的創作和創意。
近期,「翻譯在地化」出現太多可能無法滿足80~90%的情況。我身邊的朋友年紀橫跨23到36歲,我想是應該沒有世代上的問題。他們對這種翻譯也是有褒有貶,換言之,此策略的翻譯仍有爭議。
總之,最後還是要回到一點:你翻譯的文本、服務群眾和社會情境容不容許你做這樣的事情?如果你這樣翻了,編輯改掉大半,或出版之後社會接受度參半,也許未來要稍微妥協和調整。當然,如果是翻譯腦粉團,或是鄉民分享,愛怎麼翻真的隨你。也許未來可以從「創譯」角度寫一篇論文討論這種文化反客為主的力量。
這條路不好走。我還是希望譯者大家都先走穩,有固定的好案源,每年至少產出個30~60萬中文字,掌握自己語言的方向,文字基本功練好,接下來我們再來好好對談。
時代轉型
總覺得這裡快要變微網誌了。寫不寫得出東西是一回事;有沒有時間寫、寫出來有沒有價值是另一回事。總之,主要是看到這一篇很好的文章:
郝明義/台灣出版產業面臨奇妙的轉型時刻(上)
我只想聊聊文中「體溫」的概念。其實網路時代之後,有個小趨式就是破除神話。以前藝文界也瀰漫著迷濛的神秘氣息,不管是作者或譯者都躲在書本後面,販賣的是一種隔紗的聲音。拋頭露面時,都散發一種天仙下凡、微服出巡之勢。
在這時代,躲貓貓其實真的行不通了。從幾個文學作者轉而利用facebook,拉近讀者和他們的距離就知道,溝通和交流已經變成主流。我相信譯者也應該手牽手,走出來見光。曬曬太陽,聊聊天,成為讀者和作者之間真正的橋梁,也能幫助出版業發展吧。
今年幾場公開的課堂和座談,都感覺得到大家看到譯者都真的不知道要問什麼。不知道是權威還沒打破,還是我們不夠親切?還是他們其實滿肚子問題,只是深怕會誤以為在引戰?在各種場合,我覺得譯者的確都敏感了點,包括我自己,值得好好反省。
文人相輕確實不利於產業發展,尤其現在圈子這麼小了。又不是宋元明清(笑)。
無論如何……就用這四個字結尾吧。無論如何。
郝明義/台灣出版產業面臨奇妙的轉型時刻(上)
我只想聊聊文中「體溫」的概念。其實網路時代之後,有個小趨式就是破除神話。以前藝文界也瀰漫著迷濛的神秘氣息,不管是作者或譯者都躲在書本後面,販賣的是一種隔紗的聲音。拋頭露面時,都散發一種天仙下凡、微服出巡之勢。
在這時代,躲貓貓其實真的行不通了。從幾個文學作者轉而利用facebook,拉近讀者和他們的距離就知道,溝通和交流已經變成主流。我相信譯者也應該手牽手,走出來見光。曬曬太陽,聊聊天,成為讀者和作者之間真正的橋梁,也能幫助出版業發展吧。
今年幾場公開的課堂和座談,都感覺得到大家看到譯者都真的不知道要問什麼。不知道是權威還沒打破,還是我們不夠親切?還是他們其實滿肚子問題,只是深怕會誤以為在引戰?在各種場合,我覺得譯者的確都敏感了點,包括我自己,值得好好反省。
文人相輕確實不利於產業發展,尤其現在圈子這麼小了。又不是宋元明清(笑)。
無論如何……就用這四個字結尾吧。無論如何。
新目標:要為錯誤慶祝
前一陣子翻一個東西出了大糗。我翻譯遇到了一個句子:
And that's why I get the hell out of Dodge.
腦袋看到這句話一時之間打結了。我從上下文判斷,大概知道意思是「我因此逃了出來」,譯文也就暫時先這樣譯了。但我怎麼也想不通為何後面有個大寫的Dodge。我查了整本書的人名,查了附近地名,查了角色的背景,一直想搞懂Dodge到底是什麼?還是哪個地方?
最後交稿之際,我放棄了,寫信去叨擾作者。寫完信寄出之後,我也沒多想,便先著手去做別的事情。過了二十分鐘後,腦袋不知道怎麼通了,我把「get out of Dodge」直接打上google去查(之前還說得信誓旦旦一定要這麼做)。
丟臉丟大了。這是一個片語,我完全被大寫名詞所誤導(也許有人看到這裡心裡還在笑:這麼簡單怎麼會誤解)。而且我還寫信去問了原作者。
接下來當然就是馬上又寄了一封信,解釋自己腦袋如何當機,居然拿基本的語言問題打擾別人。這是最近發生的事。是的,翻譯這麼多年,仍然會出現這種希望能挖洞跳進去的丟臉事情。
有時候語言就是這樣,一輩子沒讀過、沒聽過的說法出現,很容易疏忽、誤解。不過這一次,我決定了一件事。
以後任何翻譯出了錯,或者是出現什麼丟臉的事,我都要振臂歡呼,晚上吃好料、喝好酒慶祝。面對錯誤,我想真的都該如此。
譯者不可能不犯錯,而每一次犯錯,我們心裡絕對都痛定思痛,反省再反省。但是除此之外,我們也要肯定這一刻自己已經變得更好,至少學到了一句新的片語,以及點破自己小小盲點。
完美不是任何人的義務。耶,我又丟大臉了(大口吞)。
P.S. 謝謝Benjamin Zander的教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TKEBygQic0
And that's why I get the hell out of Dodge.
腦袋看到這句話一時之間打結了。我從上下文判斷,大概知道意思是「我因此逃了出來」,譯文也就暫時先這樣譯了。但我怎麼也想不通為何後面有個大寫的Dodge。我查了整本書的人名,查了附近地名,查了角色的背景,一直想搞懂Dodge到底是什麼?還是哪個地方?
最後交稿之際,我放棄了,寫信去叨擾作者。寫完信寄出之後,我也沒多想,便先著手去做別的事情。過了二十分鐘後,腦袋不知道怎麼通了,我把「get out of Dodge」直接打上google去查(之前還說得信誓旦旦一定要這麼做)。
丟臉丟大了。這是一個片語,我完全被大寫名詞所誤導(也許有人看到這裡心裡還在笑:這麼簡單怎麼會誤解)。而且我還寫信去問了原作者。
接下來當然就是馬上又寄了一封信,解釋自己腦袋如何當機,居然拿基本的語言問題打擾別人。這是最近發生的事。是的,翻譯這麼多年,仍然會出現這種希望能挖洞跳進去的丟臉事情。
有時候語言就是這樣,一輩子沒讀過、沒聽過的說法出現,很容易疏忽、誤解。不過這一次,我決定了一件事。
以後任何翻譯出了錯,或者是出現什麼丟臉的事,我都要振臂歡呼,晚上吃好料、喝好酒慶祝。面對錯誤,我想真的都該如此。
譯者不可能不犯錯,而每一次犯錯,我們心裡絕對都痛定思痛,反省再反省。但是除此之外,我們也要肯定這一刻自己已經變得更好,至少學到了一句新的片語,以及點破自己小小盲點。
完美不是任何人的義務。耶,我又丟大臉了(大口吞)。
P.S. 謝謝Benjamin Zander的教誨: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TKEBygQi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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